南京落户条件

南京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人才落户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且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且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 积分落户 :
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不少于24个月;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3. 六区落户 :
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正在南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
4. “三投靠”人员 :
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须凭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5. 购房人员 :
在市区购买房屋,或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6. 学生落户 :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并租房居住。
以上条件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